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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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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全方位解读
来源:
临沂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全方位解读
医保家庭共济指通过医保账户功能,将个人医保账户鱼儿给家庭成员共同使用,这一举措可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医疗负担,这一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共济对象
参加临沂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称为授权人,离休优抚人员、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除外)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与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绑定使用,形成家庭成员共济账户,职工本人应对其关联的近亲属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且被授权人已正常参加临沂市职工或居民医保。
二、操作方式
(一)线下办理。授权人可以到市县医保经办大厅服务窗口申请设立家庭成员共济账户,需携带本人及近亲属身份证明材料(本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可容缺受理)。
(二)线上办理。授权人可以通过“临沂医保一窗通”个人办事大厅、“临沂医保”APP或“临沂便民医保”微信小程序、“临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办理。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方可进行关联绑定和变更、解除绑定业务。
三、共济场景
以下为共济账户可实现的应用场景,当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则无法实现共济功能;居民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共济功能。
(一)定点医院结算。授权人可以支付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被授权人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出院联网直接结算,经统筹基金报销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为居民医保参保人时,将调用授权人个人账户支付剩余部分费用。
(二)定点药店结算。授权人可以支付被授权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当被授权人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为居民医保参保人时,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直接调用授权人个人账户进行结算。
(三)缴纳医保费。授权人可以支付被授权人参加临沂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临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具体操作为:被授权人完成个人缴费到账,授权人可通过医保经办大厅、临沂医保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申请将被授权人实际缴费金额由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划转到授权人实体社保卡的金融账户。
四、家庭共济使用场景举例
以临沂市为例,小王在临沂市参加的职工医保,小王的爸爸老王在省内其他市参加的居民医保,小王可以通过办理“家庭共济”的方式,将老王绑定在自己的共济账户下,那么老王在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就医购药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就可以使用小王医保个人账户里面的资金。
这里需要注意,老王在定点医院或药店结算医疗费用时,要向工作人员出示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个人自付的部分可以直接联网结算用小王的医保个人账户来支付。
温馨提示:
-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只有职工个人账户内的资金,被共济的对象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政策。
2、申请建立家庭共济账户的授权人必须正常参加临沂市职工医保,共济对象也应正常参加山东省内职工或居民医保,并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停保状态、参保关系转出临沂、离休优抚人员、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临沂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能共济使用。
3、就医购药时,采用实名制就医,进行结算时如果绑定了家庭共济账户请及时告知收款人员,以便享受共济待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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